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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构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交流沟通桥梁,实现公民办学校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每年选派一批中小学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到民办学校挂职支教,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挂职支教对象
宿豫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中层副职以上教干。
二、挂职时间和条件
1、挂职支教时间一年;
2、男同志年龄在45周岁以内,女同志年龄在40周岁以内;
3、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能胜任一门主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干优先推荐。
三、待遇及管理
1、从今年开始,每年选派名额为8-10名,原则上从编制充足的学校选派,以后每校都要选派教干挂职支教。
2、凡是符合挂职支教条件的教干要积极报名参加,符合条件积极参加挂职支教者,在职称晋升、职称工资兑现、竞争上岗、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3、挂职支教期间行政关系和岗位职务不变(因挂职支教而出现的职务及编制空缺,支教期间不予补充),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仍由所在公办学校发放。
4、所有挂职支教教干一律由教育局负责监督管理考核,确保挂职支教人员到岗到位,对考核优秀的挂职干部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
5、圆满完成挂职支教任务,愿意继续挂职支教的可延长1年时间。
6、挂职支教教干要虚心学习民办学校的管理理念和办学经验,并向所在公办学校推广运用,同时要把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教育局汇报,为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宿迁市宿豫区人事局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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