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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新闻来源: 更新日期:08-07-19 23:50:17 点击数: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宿豫办发〔2005〕2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嶂山林场,开发区东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经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宿豫区委办公室
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意见》(宿豫发〔2003〕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主线,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大力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教战略,努力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目标
  2、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养要显著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生敬业,严谨治学,勤奋工作,勇于创新,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具有与培养21世纪人才相适应的教育理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3、继续教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职业中学"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07年底,在职教师全部轮训一遍,确保市级培训1500人,争取省级培训300人。全区所有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80%以上的高(职)中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45周岁以下的小学及初中教师学历分别提升到专科和本科层次,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提高到90%。
  4、教师队伍结构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进一步优化,城乡分布趋向合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明显改善,到2007年底,小学、初中、高中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分别达到50%、55%和65%。
  5、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有新进展。到2007年底,全区省级以上特级教师8名,区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300名、教学能手300名、教坛新秀300名以上,实现每个乡镇都有名教师的目标。
  6、校长队伍建设要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聘用制。加大对中小学校长的培训,2007年底全区所有校长轮训一遍,持证上岗率达100%,培养出2-3名省内知名校长、10名以上市内知名校长、20名以上区内知名校长。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7、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教师党性教育,积极鼓励教师加入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加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制观念。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教师竞争意识和适应能力。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和落实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8、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按照教师队伍现代化的要求和终身教育的思想,研究制订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坚持把青年教师、农村教师、薄弱学科教师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作为培训主要对象,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继续实施学历补偿教育,有计划开展教师学历再提高的培训工作。对学历未达标的教师要通过多种形式尽快使其达标,对已达标的教师要进一步鼓励他们提升学历层次。
  9、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教师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师培训资源,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以请进来为主;坚持函授学习与脱产进修相结合,以函授学习为主;坚持区内培训与区外培训相结合,以区内培训为主;坚持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以学科培训为主;坚持岗前培训与转岗培训相结合,以岗前培训为主,并根据学科结构实际情况有计划安排学科过剩人员转岗培训。
  10、建立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在职教师必须定期参加培训,不断进修提高。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各学校要在政策、时间、工作量以及经费上为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提供方便和支持。今后,在职教师凡是通过进修,小学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高(职)中教师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各学校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队伍资源。
  11、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区教育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和各乡镇,科学制订教师结构优化方案和教师引进计划,吸引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我区各类学校任教。出台特殊人才引进办法,建立客座教师人才库,每年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核定一定的岗位和经费用于学校聘请客座教师。逐步建立专兼职教师相结合机制,提倡和规范校际教师互兼互聘,并推行职业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专门人才双向兼职制度。教育、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富余学科教师的异地流动或转岗培训工作。
  12、优化教师队伍梯队结构。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造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区教育、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力争到2007年构建一支以名教师为龙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为中坚,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为基础的"金字塔"式教师队伍。
  13、优化教师队伍分布结构。建立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机制,解决教师余缺矛盾。建立教师轮流支教与学教制度,城区学校的教师、教干必须要有两年以上边远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城区教师,都要到农村参加支教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对新就业的教师一律先分到农村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
  14、优化教师队伍职称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中、高级职称人才的引进力度,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促进教师尽快达到高一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四)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15、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坚持精简、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教职工编制计划。各级各类学校单独列编,精简学校非教学人员,严格控制教师总量。在编制总量范围内实行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16、全面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每年对中小学教师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经考核、考试认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多渠道妥善分流。
  17、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区教育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制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逐步实现教职工全员聘用制。
  18、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按需设岗,坚持标准,全面考核,择优评聘。区人事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每年度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并下达各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指标。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标数,提出聘任方案,经区教育部门审核后,送区人事部门复核,区财政部门根据审批手续兑现工资。坚持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为导向,鼓励教师创造性地做好教书育人、学科教研等本职工作,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19、建立公办民办学校教师有序流动制度。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在交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的基础上,允许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流动。民办学校教师向公办学校流动的,要根据编制、岗位实际需求,通过公开选拔择优聘用。公办学校教师要求去民办学校工作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部门批准后,送区人事、财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教干队伍建设,造就高素质学校管理队伍。
  20、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校长的配备实行公推竞选或公推直选;副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聘任。高级中学校长由区教育部门推荐或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拔、聘任和管理。初中、小学校长由区教育部门在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后公开选拔聘任。民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在聘任前须报请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坚持持证上岗。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目标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年。
  21、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每年对校长进行一至二次的考核、测评,并将考核结果与聘用、奖惩挂钩。加强对名校长的评选工作,区教育部门每年要进行一次名校长评选,并对获得名校长称号的校长给予奖励。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22、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定期研究教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定期深入学校了解实情,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区教育部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考核评估学校和校长的主要依据。每个学校都要有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措施,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头等大事抓好。
  23、保证按月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建立教师工资发放专户存储、专帐管理制度,畅通教师工资发放渠道,实行教师工资统一由区财政发放,对截留、挪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在国家规定之外,严禁向教师摊派和集资。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学校要创造条件定期为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积极改善教师的福利待遇,切实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4、严格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督查指导。区政府把是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列为专项督导,作为重点评估、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乡镇教育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区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努力使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主题词:教育工作  师资队伍建设  通知
中共宿豫区委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印发
(共印120份)

 

主题词:教育工作  师资队伍建设  通知
中共宿豫区委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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