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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张家港实小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总务主任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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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 更新日期:08-12-02 18:05:5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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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将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打造成全市一流学校,实现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学生的“四名”办学目标,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公开选聘总务主任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任职资格条件
参加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教干竞聘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近三年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反计划生育问题,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并熟悉学校总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2.现任宿豫区公办中小学的正、副总务主任;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现学历为大专以上。
二、选聘办法与程序
(一)确定初步人选。
1.组织报名(报名时间:12月3日-5日;报名地点: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时带毕业证、身份证、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进行资格审查(12月6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年龄、学历、任职情况、实绩证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等,根据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人选。
3.组织考察(12月7日-9日)。根据考察清情况,按照1:4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人选,作为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差额票决人选。
4.确定初步人选(12月10日)。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按照1:3的比例差额票决产生总务主任初步人选。
5.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12月11日-17日)。公示时间为7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组织初步人选演说答辩。
组织初步人选按要求面向竞职学校全体教职工和教育局领导班子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任期目标、工作思路和具体实施措施,并就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演说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演说8分钟,答辩12分钟。组织评委对初步人选竞职演说答辩情况进行当场评分。
(三)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答辩会场的与会人员对初步人选分别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填表打分的方式,当场计分。
(四)确定正式人选。
演说答辩和民主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演说答辩为40分,民主测评为60分,计算出初步人选综合得分,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正式人选。
(五)办理任职手续。
由教育局党委下文任命,聘期三年。
三、组织领导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总务主任竞争上岗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人事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真正把靠得住、有能力、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教干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宿豫区人事局 宿豫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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